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度省定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18-01-15


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1.23万吨、0.94万吨、0.8万吨、0.1万吨,较2015年分别下降17.69%、11.68%、8.5%、9.09%,均完成省定目标;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68.9%;PM10、PM2.5两项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平均值分别为111μg/m3、49μg/m3,达到省定目标;

黄河兰州段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100%。全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第一考核组日前对我市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1月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省定环保目标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据悉,对照省上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去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分别为1.23万吨、0.94万吨、0.8万吨、0.1万吨,较2015年分别下降17.69%、11.68%、8.5%、9.09%,均完成省定目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68.9%;PM10、PM2.5两项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平均值分别为111μg/m3、49μg/m3,达到省定目标;SO2、NO2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平均值分别为20μg/m3、57μg/m3。国控空气自动站联网率10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检测各季度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均达到考核要求。黄河兰州段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达标率100%。全市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质自动站联网率和有效率均达到考核要求。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市2017年度的环保工作,并在反馈时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能够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一反三、“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环境管理等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靶向定位、精准治污思路清晰,科技治污成效明显。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市政府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组指示要求,针对省政府环保目标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措施、整改到位,认真统筹谋划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打赢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

据悉,此次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了抽查,并前往永登县、西固区、榆中县、城关区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煤质管控站、相关企业等11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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