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召开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8-12-04


12月3日下午,市卫计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齐彩虹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卫计局分管领导、妇幼科负责人、妇幼保健机构主要领导、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市妇幼保健院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级助产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计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技术科负责人,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人共计62人参加了会议。

推进会上,各县区卫计局分管领导、市级助产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汇报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市级相关专家对各县区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从规范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强化孕产妇死亡个案上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

齐彩虹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在保障母婴安全工作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召开了多次推进会,安排部署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新生儿死亡为核心,建立了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制度、高危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救治制度、死亡个案上报和约谈通报等5项核心制度。通过专项督查和对重点县区约谈等方式,推动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专家对重点县区保障母婴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工作。各县区各单位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是重视的,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当前,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依然非常严峻,主要有:一是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不明显;二是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三是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高危专案管理不规范;四是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不健全;五是辖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能发挥不够。

齐彩虹强调,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将母婴安全保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当前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对母婴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母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母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强化对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的管理。充分发挥辖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规范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相关职责,加强与行政机构和助产机构之间的信息互动和政策衔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功能和管理,督促母婴安全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要把辖区整体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提升,作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有效手段,加强对妇幼健康工作的考核。市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全市产科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上报对全市产科质量检查情况、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及抢救实施情况等,提升市县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抓住关键,强化母婴安全保障措施。 保障母婴安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各县区各单位要紧盯重点人群(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保证专人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严格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开展孕产妇死亡个案评审,认真研究分析可避免死亡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改进方向,持续保障母婴安全。要进一步梳理涉及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助产医疗保健、急救、血液等机构及助产医疗机构内各科室的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链,确保母婴安全各项相关规范制度层层抓到位、层层有落实。四是多措并举,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市、县区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健全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捷的多学科会诊抢救综合专业队伍,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不断充实完善抢救医护力量配备和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救治能力和水平;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加强产科质量安全管理,设立院内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小组,要不断提高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各项制度执行的重视度,加强薄弱环节管理,强化产科、儿科、急诊、重症监护、预检等关键岗位人员母婴安全相关理念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提升危急重症风险预判、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要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孕产妇羊水栓塞、产后宫缩乏力、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制定急救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和院内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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