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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14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战略目标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

2.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开展采供血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3.拟订全市医学科研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疗科技攻关和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负责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4.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发展传统医学、民族医学事业。

5.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避孕节育、优质服务规划的实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6.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并监督执行。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对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监测与综合防治。

8.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9.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10.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参与编制并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11.调整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12.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加强社区、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3.贯彻执行医疗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医德守则及管理办法,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14.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15.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工程建设和学科建设。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内设22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组、机关党委、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医政处、中医处、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处、基层卫生处、疾病预防控制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维护患者权益处、科技教育处、宣传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综合监督处、行政审批事务处、规划发展处、联扶办。代管3家单位,分别为:兰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兰州市医学会办公室、兰州市卫生信息统计中心。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14家财务独立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5家,分别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保健局;财政全额补助参公事业单位2家,分别为: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7家,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肺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

兰州市卫生计生系统编制总人数3410人,实有3188人,其中行政人员实有118人,事业人员3070人。退休人员1801人,离休人员28人。

二、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总收入1,441,461,742.98元,较上年增长10.1%。总支出1,440,957,141.90元,较上年增长1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财政拨款收入584,976,707.76元,较上年增长20%。财政拨款支出584,976,707.76元,较上年增长20%,较年初预算增加了191,981,145.30元,增加的主要内容为各类奖金补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医院异地重建项目、疾控中心综合楼(实验楼)改造项目、科研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769,345.30元,较上年增长11.7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353,043.75元,较上年增长25.6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市卫生计生系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年市卫生计生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含追加)690,552.00元,实际支出643,500.19元,节约47,051.81元,较上年支出下降5.8%。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务车辆数减少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支出622,782.19元,较上年下降13.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2,782.19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0,000.00元,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1辆冷链运输车,公务用车保有量23量。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718.00元,较上年下降2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次,接待人数229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行政及参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434,363.17元,较上年增长485,966.28元,增长16.5%。其中,行政单位2,198,045.82元,参公单位1,236,317.35元。增长原因为2016年下半年开始发放公车补助(2017年为全年)所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12,740.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96,407.5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28,146.2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8,186.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763,225.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22,564.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0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市卫生计生系统共有车辆7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6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大巴车及中型载客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8台(套)。

七、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6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6%。项目为“兰州临床医学中心项目”,涉及4个单位,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肺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甘肃百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开展绩效评价。

八、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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