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9-01-17


 

 

2019年1月17日上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市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举办的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研讨会在我市顺利召开。这是为有效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深入贯彻执行新修正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形成广泛共识,提高管控措施的重要举措。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研究员肖琳、杨杰,市政协副主席戈银生、市政府副秘书长祝茂,兰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控烟办各执法成员单位、各区县控烟办和媒体记者等共计60余人参加研讨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肖琳研究员在研讨会上致辞时表示,我市新修订《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标志着兰州市健康文明工作的重要进步,期望兰州市借助这一良好契机,结合自身特点,为西部城市控烟执法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杨杰研究员在研讨会上讲解了无烟两会标准、中国城市控烟立法进展,就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控烟执法进行了典型案例分享,并对兰州市控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就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深入解读,《细则》重点细化和完善了监管部门职责,严格规定了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并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同时依据新修正《条例》第22条、24条取消了执法警告环节,对禁烟标识规范设置和张贴进行了细化。

在研讨会上,市政协副主席戈银生、市政府副秘书长祝茂等多位与会人员就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进一步强化控烟执法工作建言献策。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了我市控烟工作,各类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禁烟标志随处可见,违法吸烟现象也呈下降趋势,为保护公众健康和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兰州市的控烟工作也要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把控烟工作推向新的深度和广度,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公众健康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健康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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