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召开全市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9-01-0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1月7日下午,市卫计委召开了全市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会。各区县卫计局分管领导、妇幼科负责人,妇计中心主任、项目负责人,市级妇幼健康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委属助产医疗机构产科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通报了全市当前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全市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再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对今后项目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培训会上,市妇幼保健院张军副院长认真分析了我市在“艾梅乙”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工作。二是县级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做好辖区业务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三是各级要加强项目培训工作。四是要加强阳性病例的免费检测和诊治,规范随访工作。

最后,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齐彩虹就今后如何加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级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项目工作的重要性,逐级明确职责,加强责任落实。二是加强逐级培训。各县区要根据市级培训的内容,对区县所有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县区级培训,各医疗机构做好院科两级培训,强化基础知识,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和服务流程。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特别关注疫情相对严重或偏远贫困地区人群、流动人口,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切实提高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四是加强重点人群的管理。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特别要加强对阳性孕产妇病人的追踪管理,将阳性孕产妇病人及时纳入高危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高危流动孕产妇的管理,切实从源头做好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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