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 全面落实惠民便民政策

发布日期:2019-06-28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委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医改部署,不断扩大和优化中医药服务,让中医药成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定海神针。

一、以政策为保障,不断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

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兰州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指导意见》、《兰州市“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兰州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顶层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2013年起市政府将中医药重点工作纳入了各区县政府目标管理,将创建甘肃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县区等工作列入政府重点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责任。成立了“兰州市中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健全中医管理机构,市上成立中医药科,编制3人, 8个区县卫健局均成立了中医科(股),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财政投入,2011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中医药事业经费4.3亿元、占卫生事业经费(28.3亿元)的14.8%,中医药专项经费1208.2万元,将市中医医院中医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综合医院的1.5倍、达到2.28万元/每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在县(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针灸、刮痧、推拿、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和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地产中药材所发生的合规费用,实行全额报销,扶持中医药发展。

二、以建设为关键,不断完善中医药网络体系

市政府投资13.81亿元、划拨86亩土地异地重建兰州市中医医院,目前正在建设中。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4000多万,自筹资金1.8亿元,5家区县中医医院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6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社区服务站和82%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组织运营规模化的办医格局,2010年以来全市共批准设置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150余家,有效地增加了中医药资源供给、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

三、以创建为抓手,不断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

城关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甘肃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榆中县创建为甘肃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永登县和皋兰县创建为甘肃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二院、西固区人民医院和榆中县人民医院创建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在整体创建的基础上,我市还开展了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机构创建活动,累计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33个,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7个、乡镇卫生院46个、村卫生室113个。持续加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建成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4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1个、市级中医药特色专科3个,建有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9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3个。

四、以人才为重点,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组织实施了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了12名中青年学术继承人。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第二批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422名继承人已顺利出师。开展各级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市级“西医学中医”、基层中医药人员能力提升等培训工作,累计完成9520人次。持续开展了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累计完成20829人次。培养了一批医术精湛、群众公认的名中医,1人被评为全国基层名中医、9人被评为甘肃省名中医、13人被评为全省基层名中医、14人被评为全省乡村名中医、25人被评为兰州市名中医。加快中医药科研建设进程,已获得中医药科技成果奖22项,其中省级18项,市级4项,32种院内中药制剂列入甘肃省调剂使用院内中药制剂目录。先后有6家单位、20人在省级中药炮制、中医推拿、中医正骨、康复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表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