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9-08-21


 

 

为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8月21日下午,市卫健委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班。此次培训由我委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委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委属各单位医疗纠纷处置负责人,共计60余名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总则、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及其法律责任等大家关心的事项进行了重点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了解、对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大家认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下三点: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纠纷;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了医患和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