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调研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26


9月25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证件办连光利主任一行3人对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省市卫健委相关人员陪同调研。这是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排除管理漏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开展的一次督查调研。

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访谈、实地调阅查看档案等形式进行。从《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制度、出入库、保管制度、首次签发制度、换发制度、废证登记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督查,对工作人员从监督管理、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废证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指导和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涉及到很多群众切身利益和法律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感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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