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2020-10-27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年,市卫健委始终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委党组、委办公会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坚持领导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党章党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开展专题培训。

二、健全规章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石

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委机关法制监督科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全委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法制监督、部门实施、逐级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以及“三理、四心、三律、六不准”的执法标准,从严从细规定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办案标准,确保每起案件定性准确、处罚得当。

聘请专业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随时就重大法律问题和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并通过每年邀请省法制、公安、检察、法院、工商、卫生等部门专家,对年度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按照“谁主办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出台了《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试行)》,对涉及我委的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负责人出庭,并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

三、用好“四个平台”,进一步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每起行政处罚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日内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信用甘肃(兰州)”平台、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完成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既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也有效防止了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弊端。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重要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QQ办公群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真正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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