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携手共创健康美丽兰州

发布日期:2020-12-03


2020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针对改革短板,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开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稳步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确保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医院的权责。2020年在新冠疫情突发,各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市级财政共下达7家市属公立医院补助资金16.897亿元,其中争取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达13.2076亿元,用于解决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问题。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管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不断健全医院决策机制,促进医院民主管理,推进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截止9月,全市公立医院管理费用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为15.6%,较2019年降低1.3个百分点。

分级诊疗病种制度落地落实。不断完善首诊负责、上下转诊等相关配套政策,严格实施分级诊疗病种审核备案制度,实行病种动态管理。积极申报成为省级专科(技术)联盟成员单位,推动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提升,实现省-县医疗服务同质化。远程医学信息平台上联省级医院,下联基层医院,在市、区县、乡镇三级医疗机构100%全覆盖,初步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截止9月,所有公立医院均可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已累计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3123人次,全市基层就诊率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县级医院上转病例数和下转病例数分别占住院病人总数的 11.8%、3.6%。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卓有成效。按照《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二、三乙、三甲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确定住院起付线为200元、400元、1000元、24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0%、60%,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定额付费、病种支付、单病种结算、项目付费、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普通住院按次均统筹定额付费,分级诊疗按病种定额向医疗机构付费,重大疾病在年度限额内据实结算。正常分娩、剖宫产及白内障3类单病种定额结算,精神类专科执行床日付费,重症高额医疗费用采取特例单议的方式按项目据实结算。截止10月,全市城乡居民共结算223483人次,其中普病81925人次,分级诊疗96044人次,重大疾病23375人,精神病日结结算954人次。

人才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研究制定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及《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和实施方略。制定2020年度89名市级卫生系统引进紧缺高层次实用人才用编计划和54名市第七批引才用编计划,同时按要求完成市本级6名,西固等5个区县12名援鄂医护人员入编事宜,为人才引进提供编制保障。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工作要求,分批次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2020年6月组织开展2020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采取主管部门督导指导+招聘单位自主选才的方式,共聘用69名急需紧缺人才; 2020年8月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集市直部门和“主城四区”事业单位2020年引才需求计划,为卫健系统各单位共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人; 2020年9月,积极响应省卫健委关于召开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工作会暨全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会的号召,组织各市属医疗机构及县区医疗机构申报引才计划,2020年度计划招聘89人,2021年度计划招聘120人。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不断完善。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不断完善以公益性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职工工资结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加大职工绩效工资在工资结构中的比重,强化收入分配绩效导向;不断完善公立医院人事管理规定,提升人事管理质量,严格落实机构设置,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和编外用工合同制度。截止9月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53.46% ,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达60.43%,同工同酬率49.7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