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增确诊病例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10


   2020年2月10日,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兰州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将新增确诊病例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患者1:李某某,男,29岁,兰州市西固区人。

   该患者否认发病前14天内有外出史自述1月21日13:00开车将母亲(为2月3日确诊病例)和继父从安宁区国泰酒店门口接至家中未外出;1月22日-23日在家网络授课;1月24日14:00自驾车送其母亲去西固区医院就诊后回家(就诊时本人未戴口罩),当日16:00驾车至安宁区父亲家中吃年夜饭,逗留约4小时后开车返回家中未外出;1月25日-31日因疫情和网络授课原因一直居家,期间有一日下午外出小区门口买菜(具体日期记不清楚),全程佩戴口罩;自母亲31号入院后,2月1日至2日一直在家自行居家隔离;2月3日因母亲确诊后于13:00由120救护车送至西固区集中留观点隔离医学观察;2月8日由120救护车送至西固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2:苏某,男,47岁,定西市陇西县人,现居住兰州市西固区。

   该患者自述1月22日下午16︰00左右驾车携其姐姐(为2月3日确诊病例)和姐夫前往安宁区国资委二十九佳园探望术后侄女,中途其姐在安宁桃海市场附近甘肃农业信用合作社办理业务,停留1小时30分钟左右,患者与姐夫未下车。之后前往侄女家停留2个小时左右,19:30左右返回自己家中。

   1月23日上午10:00左右驾车前往东部市场购物2小时左右,同往人员为全家一家四口,期间患者本人一直在车内等候,其他三人购物。13:00左右上东岗高速公路,期间取通行卡(未戴口罩),驾驶到榆中区间,因高速路堵塞下车,车外活动10分钟左右,17:00左右到达陇西县河畔幼儿园门口拿东西,之后回到陇西父母家中未外出。

   1月24日10:00左右全家四口携父母,驾车同往大哥家聚餐;20:00左右回家,患者一家人和父母返回父母家中。

   1月25日—26日无外出。

   1月27日妻子和女儿开私家车返回兰州,患者仍在父母家停留。

   1月28日白天无外出。患者之子于23:30坐火车K1615次银川—兰州,自陇西上车(18车厢036号)凌晨1:40返回兰州,打车回家。

   1月29日下午13:00左右乘亲戚的私家车返回兰州。

   1月30日—2月4日全家人无外出。

   2月5日因家中有一名确诊患者,为保险起见于10:30左右一家四口驾车前往兰大一院就诊。

   以上时段与患者有相同时段行动轨迹的游客、群众与密切接触者,有感染病毒的风险,请您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登记,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并做好连续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单人单间,不与他人同住,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4.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5.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拨打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

 

   兰州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88782

   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36502

   七里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2337797

   西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7516949

   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4551531

   红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221222

   永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423620

   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221327

   皋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721051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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