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健委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发布日期:2020-02-20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市卫健委制定出台《市级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以“三个到位”确保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管理到位,使用规范。

一是防控物资及时到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疫情防控防治工作需要,及早做好经费安排,统筹安排,简化资金拨付和使用流程,简化采购程序,确保急需紧缺物资及时到位。

二是资金专用专管到位。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此次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疫情防控资金应突出重点、合理使用,不得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支出,对于各级财政拨付的资金要分别进行专项核算。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信息无缝衔接,保障拨款和资金支付顺利进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是严格把关、强化绩效到位。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月18日,全市卫健系统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4812.91万元,其中委属单位累计支出1801.94万元,县区累计支出3010.97万元,主要用于防护、消杀、医疗设备及专用救护车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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