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诊病例信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7


 

 

现将兰州市7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患者吴XX,男,兰州市城关区人。1月 2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与妻子1月11日从兰州乘高铁(G834)前往湖南省株洲市;1月13日乘高铁前往长沙,在此期间与当地4位朋友聚餐,未食野生动物,也未去过农贸市场,电话核实4位朋友均健康,无不适;1月15日乘高铁前往江西省鹰潭市;1月16日参加广东新德公司在龙虎山风景区召开的业务交流会,参加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4位来自武汉并同桌用餐;1月17日乘13:00乘大巴到南昌市机场乘机(C8526)返兰。1月18日下午,出现间断性发热,伴全身不适,偶有咳嗽,无咳痰。带病前往白银市靖远县父母家。1月19日返回兰州在红山根市场附近一诊所就诊,肌注药物治疗(具体不详),后自觉症状减轻。1月20日在家无外出;1月21日自觉发冷,16:00左右前往城关区人民医院就诊,建议其到定点医院就诊。21:55到兰州市肺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金XX,女,长期在武汉工作,来兰探亲。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8日与丈夫及其孩子13:25从武汉乘机(航班号ZH8773)15:35抵达兰州,亲戚开车接其到永登县公婆家中,当晚无明显诱因出现发热、咳嗽、咳痰,自测最高体温39℃,伴全身不适。1月19日一家三口和其母在纬七路附近面馆就餐;

1月21日一家十人在永登县城关镇一家亲火锅店包厢内共餐;1月23日乘私家车到兰大一院就诊,即入院隔离,1月24日转兰州市肺科医院。

患者谷XX,女,兰州市城关区人,湖北上学。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9日12:03从武汉中转高铁(G852)20:26到兰州西客站,乘坐出租车(支付对象:薛宏),于21:00到家。1月20日12:00与其弟在安西路附近一家牛肉面馆进餐(具体店名不详),之后打车(私家车,微信名称:荷花)到金昌北路农行大厦,参加农行单位文艺活动,18:00与姐姐到九鼎阁火锅就餐,20:00左右乘坐15路公交车回家,1月21日在家无外出;1月22日步行前往甘肃省中医院就诊,建议其到兰州市定点医院就诊;1月23日10:00到兰州市肺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孙XX,女,兰州市西固区人。2020年1月25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2020年1月1日至6日有海南旅行史,1月5日乘飞机返回兰州。1月8日出现全身乏力、无食欲等不适症状,遂就诊于西固区人民医院,每天早上乘坐43路公交车从东立开泰园至西固区人民医院输液,中午乘43路公交车从西固区人民医院返回东立开泰园(具体乘车时间说不清),输液治疗5-6天,1月15日在家休息一天后无好转,于1月16日由西固区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往兰大二院急诊科,收住兰大二院隔离治疗。

患者尚XX,女,兰州市城关区人,2020年1月25日被确认为确诊病例。

该患者1月16日18:00-20:00与亲戚共计19人一起在弟弟家就餐。1月18日下午在静宁路坎爷火锅城一包厢与19人共进晚餐(具体包厢号不详),接触包厢服务员一名。1月21日晚上20点左右,患者同外甥一起打车回家,停留十分钟之后去儿子家,之后再无外出。1月23日下午,患者步行至自己家中,1月 24日下午步行返回儿子家,再无外出。1月25日早上,患者与儿子、儿媳、孙子一起乘出租车(具体车牌号码记不清)前往兰州市肺科医院就诊,之后均在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王XX,男,兰州市安宁区人,武汉出差回兰。1月 26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20日20:35从武汉乘高铁(G1289次)到长沙;在长沙一宾馆自我隔离两天;1月22日15:00从黄花机场乘UQ2520航班17:35抵达中川机场,18:00乘机场大巴到安宁区,先后到940医院安宁分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940医院就诊;1月23日住西关什字怡莱酒店360房,1月24日住安宁海关宜必思酒店221房;1月25日下午乘曹操专车(车号:甘A.D01317)到兰大一院就诊隔离治疗。

患者李XX,女,发病前14天长居武汉,来兰居住其大哥李X家(兰州市城关区)。2020年1月26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长期在武汉工作和居住,1月15日一家三口乘坐G852次(7车2A、2B、2C)高铁回兰,由家人从西客站驾车接至大哥李X家居住。16日-17日两天,全家19人分别在大哥李X和二哥家集体用餐。18日与三姐一家三口开车前往榆中和平万科售楼处看房,下午在静宁路坎爷火锅城包厢全家19人共进晚餐(具体包厢号说不清)。19日-20日全天在三姐家用餐居住,无外出。21-22日在大哥李X家居住,无外出。22日乘坐出租车(具体车号说不清楚)赴兰大二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与患者有相同时段行动轨迹的游客、群众与密切接触者,有感染病毒的风险,请您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登记,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并做好连续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单人单间,不与他人同住,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4、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5、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拨打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

 

兰州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88782

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36502

七里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2337797

西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7516949

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4551531

红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221222

永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423620

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221327

皋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721051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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