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医药事业产业驶入快车道

发布日期:2020-05-27


 


 

5月26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丽红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魏丽红一行先后深入榆中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和平镇袁家营村卫生室、上花岔乡中药材种植基地、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榆中县中医医院,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兰州市、榆中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专题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和医疗机构代表进行了座谈。

魏丽红在听取市县情况汇报后指出,兰州市贯彻“一法一条例”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她强调,要结合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完善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的政策措施,逐项研究破解制约发展中医药的瓶颈问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支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要大力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和深入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快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的建设进程,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打造成为区域中医医学中心;要积极发挥科技在中医药产业的支撑优势,不断推动全市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市、县人民政府表示此次执法检查对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执法检查组的意见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坚持以上率下、深化中医药法的学习贯彻,不断扩大中医药法的影响,持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稳步、健康、向好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兰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显著成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