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对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20-06-03



 

为切实有效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扎实推进母婴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强化高危妊娠管理,落实省市关于孕产妇健康管理及临床救治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提升产儿科医疗质量,5月19日至29日,市卫健委组织市级产科、新生儿科专家及相关人员对全市8个区县卫健局、妇幼保健机构,26家医疗助产机构的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市卫健委分管领导担任此次督查指导组组长。督查采取现场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实操应急演练、访谈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个案追访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母婴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及“五色”分级分类管理、高危孕产妇分级转诊及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及评审等母婴安全保障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助产医疗机构产科质量、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和职责落实、新生儿复苏培训与复训、院内新生儿复苏制度建立、产儿科协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现场予以指导和书面反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区县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

督查中,督查组对各区县各医疗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深刻认清当前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严守母婴健康安全底线。二要严格按照保障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相关管理规范要求,逐一查漏补缺,补齐短板,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母婴安全。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培训、演练、督查指导等途径,提高各医疗保健机构业务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尽最大可能为危重孕产妇保驾护航。四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执行约谈通报制度,倒逼各单位工作任务得以有效落实。

此次督查专业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强,通过督查,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母婴安全保障意识,强化了母婴安全保障核心制度的落实,对进一步规范医疗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管理、保障母婴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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