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辅导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0-07-30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民之福祉,民法典之所系。对每个人来说,从呱呱坠地到结婚生子,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都被民法典的内容所涵盖。特别是在促进病有所医方面,为了制止医生被“医闹”所伤的悲剧,民法典明确了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和免责情形,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的程序。为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特别规定了医院对患者的告知义务、对病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要保密、禁止给病人做各种不必要检查,让病人去医院看病看得放心,买药买得安心。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此次学习辅导报告会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在工作生活实践中感知《民法典》、领悟《民法典》、使用《民法典》,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诚信履行民事义务,让《民法典》真正走到身边、走进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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