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开展2020年全市游泳场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市卫健委从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卫健委牵头,各区县卫健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实施,对本辖区内的游泳场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并对辖区内全部人工游泳场所进行全覆盖监测,水质监测率达到100%。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水循环过滤净化消毒装置和补水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转情况;卫生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场所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水质的检测、信息公示情况(包括每日自检、每月实验室检测情况);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查处,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根据 2020年国家和省级发放的游泳场所随机监督抽检26单任务分解,全市共监督检查23家游泳场所,其中甘肃天昱凤凰城健身有限公司尿素、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超标;甘肃麦肯领动健身有限公司菌落总数超标,其余21家游泳场所水质检测结果合格。有3家游泳场所关闭(兰州黄金时代健身中心因装修关闭,兰州巨众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停业,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游泳馆因装修关闭),任务完成率88.46%,完结率100%,卫生监督机构已依法对水质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游泳场馆的水质卫生一直备受市民关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群众对公共场所卫生情况更加敏感。市卫生监督所通过持续推行游泳场馆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极大提高了经营者对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的重视,如今我市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已达到100%,确保了我市游泳场馆的水质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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