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下发《兰州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29


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引导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国家明确提出,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的绩效考核,建立以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服务质量及安全、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近日,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的是为了加强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方案》明确,2021年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自2022年起,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以年度为考核周期,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考核指标、指标权重、计分方法等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5个方面56项指标构成。在此基础上,适当补充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深化医改、教学培训、科研产出、机构信息化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实施等部分绩效考核指标。《方案》同时对组织领导、信息支撑、结果应用和总结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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