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大力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检查 维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日期:2021-03-17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在日常采购、销售中的各项行为,提高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防止不合格的消毒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消毒产品。在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兰州市卫健委针对消毒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全市大型商场、药店等场所销售的卫生湿巾、卫生巾、抗(抑)菌剂、84消毒液、酒精、戊二醛等各类消毒产品,全面排查143种不合格消毒产品,特别是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检验报告,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索证档案,以及消毒产品标签(产品铭牌)、说明书的标注内容是否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一致,标注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标注疾病名称或类药用语和标注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等内容进行重点全面检查。

此次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销售单位419家, 涉及消毒产品530个品种,对存在索证不全、采购和验收登记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的经营销售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并采取“回头看”形式,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11款不合格消毒产品依法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1万元),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照不合格产品样品确认告知程序和协查机制,对生产企业不在本辖区内的产品,函告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请求协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力争从源头上阻断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消毒产品的经营销售行为,提高了经营销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加强了消毒产品的索证意识,有力地整顿了消毒产品市场,防止了不符合卫生规范的消毒产品流入市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消毒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回头看”检查力度,不断增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消毒产品市场安全有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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