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领学新法 弘扬法治理念——市卫生监督所启动“每月一讲”暨《行政处罚法》专题解读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04-06


为及时更新执法队伍法律理论知识,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3月26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所启动“每月一讲”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解读培训会。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重点从《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背景、修订意义和修订内容三个方面,特别是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和典型执法案例,就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处罚修订的相关内容,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及其适用条件的变化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解读。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就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实在法律中。总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是一部“有深度”的法律。新法中体现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规定了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二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是一部“有力度”的法律。此次修改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全面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作了一系列有针对性规定。如新法补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要求违法所得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并延长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三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是一部“有温暖”的法律。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实际效果。新法规定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进行劝诫,同样也能起到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的作用。

通过培训,使大家不仅加深了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理解,同时也促进办案能力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升,为今后强化执法理念、树立执法思维、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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