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中医药条例》不断强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使命担当

发布日期:2021-05-07



  

5月6日,市卫健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和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不断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强调,《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医药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行动,更是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条例》将发展中医药的职责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条例》将中医药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全面、系统规范了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与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交流等内容,对于保护中医药继承、推进中医药创新、发挥好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和健康甘肃建设,全力推进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机遇,奋力作为,努力开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通知指出,《条例》立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中医药服务,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各区县和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条例》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兴业的意识与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履行扶持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学习《条例》与解决实际问题和提升工作水平结合起来,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培训、开展专题讲座和会议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精髓,学以致用,学有所获。

  通知要求,各区县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开列任务清单,组织本地区和本单位深入学习《条例》。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要全面宣传本地区和本单位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为中医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要注重舆论引导,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进一步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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