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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部门汇总)
发布日期:2022-01-30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和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拟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兰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妇幼健康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卫生法制与监督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老龄健康科科技教育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健康权益科中医科行政审批事务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党建指导办公室机关党委计生协会统计信息中心兰州医学会现办公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2568

2、人员设置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含代管单位)编制人数134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29人,临聘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职)55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共安排资金28952.96万元,较上年减少174.42万元:其中本级(委机关)支出11924.22万元、较上年增加5045.90万元;所属单位支出17028.74万元,较上年减少5220.32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9938.05万元其中本级(委机关)支出1368.86万元、所属单位支出8569.19万元。明细如下:市一院1254.34万元,市二院1193.58万元,市三院843.60万元,市肺科医院569.61万元,市妇幼保健院604.96万元,市口腔医院120.12万元,市疾控中心1790.72万元,市卫生监督所829.71万元,市中医院684.00万元,市健教所142.40万元,市爱卫办94.32万元,市保健局79.13万元,市卫健中心249.10万元,市医管中心113.60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587.27万元其中本级(委机关)支出239.12万元、所属单位支出348.15万元。明细如下:市疾控中心157.22万元,市卫生监督所122.66万元,市健教所9.57万元,市爱卫办15.54万元,市保健局7.47万元,市卫健中心20.11万元,市医管中心15.58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0525.32万元,较上年增加5233.3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将原医院床位补贴项目(人员经费)调整至基本支出所致。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8427.64万元:其中本级(委机关)支出10316.24万元、所属单位支出8111.40万元。较上年减少5400.7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将原医院床位补贴项目调整至基本支出所致。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2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2062.49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16365.1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专项业务类项目2062.49万元主要为市卫健委机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爱卫办、市保健局、市卫健中心、市医管中心为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专项资金;改革发展类项目主要包括计划生育专项3761.89万元,公共卫生专项5998.6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5719.84万元,基本建设项目884.81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3781.01万元,下县区支出4646.63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4646.63万元,较上年增加472.2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专项保障人数增加所致。具体安排如下:医养结合试点经费50万元,中医药专项经费60万,免费婚检补助经费47.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137.38万元、计划生育专项资金3351.65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5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批复新成立单位市医管中心公务车辆编制1个,对应增加该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压减开支所致;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市医管中心增加车辆编制所致。

本级(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4.8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3.82万元,较上年增加1.70万元,变化原因批复新成立单位市医管中心公务车辆编制1个对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377.32万元其中本级(委机关)支出239.12万元,所属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支出138.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市卫生监督所122.66万元,市爱卫办15.54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属正常增长。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261.0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市卫健委285.36万元,市一院60万元,市二院366.92万元,市三院92万元,市肺科医院446万元,市妇幼保健院252万元,市疾控中心804.96万元,市卫生监督所107.39万元,市健教所9万元,市爱卫办753.98万元,市保健局75万元,市卫健中心1.8万元,市医管中心6.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卫健系统资产占用总额41.1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占用总额10.13亿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为落实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委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成员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委财务审计科,由财务审科指定专人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了保证工作的落实还专门召开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将预算绩效目标对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分解,不定期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确保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1)时间要求。我委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每个预算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并报送市财政局,次年在预算执行时严格按照设定的目标开展项目,并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考核。

(2)质量控制。我委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内容完整具体,指标设置清晰,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评;具体分析了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可持续影响等情况;绩效目标匹配合理,符合客观实际,均能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3)绩效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2020年委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评,报送了自查报告;对2021年委系统预算年中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报送了自查报告;对委系统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复评,针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对市口腔医院2020异地新建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1)管理要求。我委严格按市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期评估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具体表现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我委金额较大的重点预算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检查机制。在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签订情况、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反馈给单位领导。机关纪检等部门对我委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各科室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委于预算执行结束后,认真分析和积极利用决算数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并按财政科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2)管理原则.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委系统各单位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结合2021年预算编制,14家委属单位的支出绩效均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72个,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资金2.38亿元。对于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项目及时整改纠偏,2021年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638万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刚性需求领域支出,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我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积极开展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自评。我委按照市财政局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当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积极配合市级评价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时提供自评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按时提交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材料并附完整佐证资料。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在编制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时,我委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项目绩效考评结果相挂钩,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并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对拒不开展绩效自评的业务科室和单位,不予安排2021年项目预算。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6个,涉及预算资金18427.64万元;本部门所属15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非税收入: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反映卫生部门收取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收入,反映卫生部门收取的考试考务费收入,反映卫生部门收取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入。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公立医院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十一)公共卫生反映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二)计划生育事务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附件1: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明细表(部门汇总公开套表).xls
附件2: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部门汇总公开表).rar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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