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开展中医诊所规范执业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3-04-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中医诊所监督执法工作,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根据省监督保障中心及市级中医诊所规范执业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近期,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结合城关区实际,制定中医诊所规范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对辖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开展中医诊所规范执业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中医诊所房屋建设、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医疗文书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中医医疗技术。

2.备案管理中医诊所单位名称、地址是否与《中医诊所备案证》相一致;是否有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情况;是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工作人员是否经注册依法执业。

3.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单位名称、地址是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一致;是否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4.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应为100%。

5.中西医结合诊所医师是否为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是否至少配有1名护士,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截至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机构处方书写不规范、字迹不清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接下来,我所将持续强化对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监管力度,高标准、高要求、严查处,强化规范执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对中医诊所负责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执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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