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部分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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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和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公开遴选部分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遴选专业 核医学、整形美容、中药药事、中药饮片等4个专业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三、申报人基本要求 参加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遴选的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职业品德和行业责任感,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须为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丰富管理经验和良好职业声誉的在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且近三年持续从事本专业临床或业务工作,主要精力应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热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三)应为所在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充裕的工作时间,能够胜任质控中心负责人工作。 (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和遴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5年11月15日—21日。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提交。《申报表》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报人应在11月21日17:00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表》电子扫描件提交至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电子邮箱:lwyzk1543@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XX专业-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遴选报名”字样。 (四)组织遴选: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满足遴选资格申报人;参加遴选申报人按照《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人遴选评分表》(附件2)内容进行现场陈述,接受遴选专家问询,平均分得分最高者当选。遴选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市卫生健康委将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怀玉 联系电话:0931-844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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