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兰州市口腔医院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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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批字〔2026〕51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审核资料及现场审查,拟同意兰州市口腔医院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现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兰州市口腔医院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医疗机构负责人:张昀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张昀 药学部门负责人:张红霞 采购人员:王雅蓉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599号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有效期限:2026年9月5日至2029年9月4日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事务科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电话:0931-4818041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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