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8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0〕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妇幼函〔2020〕723号)及《关于印发甘肃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的通知》(甘卫妇幼函〔2021〕213号)要求,市卫健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市辖区内9家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现将2020年度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对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卫健委严格从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5个方面56项指标进行审核汇总。考核总分值为1000分,兰州市妇幼保健院656分,永登县妇幼保健院514分,榆中县妇幼保健院511分,七里河区妇幼保健院499分,皋兰县妇幼保健院484分,西固区妇幼保健院483分,红古区妇幼保健院470分,城关区妇幼保健院413分,安宁区妇幼保健院382分。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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