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10-27



根据《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兰市监发〔2023〕248号)要求,市卫健委对卫生健康领域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卫健委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兰市监发〔2023〕248号)中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要求,并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对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制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规范性文件9件、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建议

(一)《关于印发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14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关于印发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已不符合当前工作需求。

清理结果:建议废止。

(二)《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29号)

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优化生育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普惠托育、共同行动——推进托育全方位发展,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托育服务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与知识普及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经验推广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活动,形成发展普惠托育社会共识,建立推广托育长效宣传机制,全力打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全方位提升群众托育服务知晓率。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对全市14家备案托育机构进行了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家开展2023年兰州市示范试点托育机构评估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区级初审推荐、市级现场复审,综合评审出2023-2024年度市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5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制定《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三)《关于印发〈兰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118号)

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和省计生协推进地方计生协改革的工作任务,要求各区县进一步加强领导,攻坚克难,着力破解制约计生协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折不扣推进计生协改革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加快区县计生协组织建设,推进“入序”、“参公”、“三定”进度;全面推进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各级计生协换届进度,促进计生协组织规范化建设。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四)《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兰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2号)

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4月完成2022年甘肃省健康兰州行动考核工作,各县区完成2022年健康兰州行动考核工作。完成2022年健康兰州行动考核工作,我市2022年度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中,26项工作指标均达到省级要求标准,专项行动逐步推进,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再提高1个百分点。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五)《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47号)

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推进《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域各类卫生创建工作推进有力,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成效显著,农村改厕助推乡村振兴,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截止2022年底,全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城区卫生公厕全覆盖,取缔旱厕工作持续推进;县城(建成区)卫生公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取缔旱厕工作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6 %。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六)《关于印发兰州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38号)

工作开展情况:我市于2021年11月成立兰州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并印发《兰州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兰政办发〔2021〕138号),市卫生健康委履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做好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等协调工作。在委员会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下,全市无偿献血动员组织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每年召开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无偿献血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明晰了工作思路和举措。兰州市连续9次荣获“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七)《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院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51号)

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兰州市卫健委印发了《兰州市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市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医院的联动机制,通过分片包干、上下联动,确保各类患者分类救治、渠道畅通,各级医疗资源有效统筹,保障服务。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八)《关于印发〈兰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79号)

工作开展情况:兰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促进公立医院实现发展方式、运行模式、资源配置的转变,有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三是持续做好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四是推进县域服务能力提升。五是兜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六是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九)《关于印发〈兰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22〕40号)

工作开展情况:《兰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评估兰州市2021—2022年卫生健康工作情况及《兰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卫健委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兰州大学组成调研组,于4月27日至5月9日赴各区县卫健局、市级医疗机构开展调研,听取有关单位2021—2022年卫生健康工作及《规划》实施情况汇报,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021—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卫健委的指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兰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健康兰州”行动,积极完善高质量健康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持续提升。同时,全力应对多轮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冲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健康保障。2023年3月结合我市区域卫生发展情况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印发《兰州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兰州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清理结果:需继续延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关注与市场主体接触紧密的业务科室,将这些科室作为重点对象,提高各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对照自查,防止类似的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发生。

三是关注政策尺度难把握的疑难问题,对各业务科室自查中发现的疑难件,进行认真分析,集体讨论研究,必要时由委法律顾问审查,确保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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