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9




 

根据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兰司函〔2024〕95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对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编制了《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清单持有异议的,请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查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法监:李涛    电话:8589831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6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附件: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xlsx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